近日,濰坊市政府印發了《關于支持氫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通知里的十條政策,圍繞支持加氫站建設和運營、支持氫燃料電池車輛推廣、加強氫能企業培育發展、營造氫能產業生態等方面,針對性地提出扶持意見,囊括了氫能“制、儲、運、加、用”全產業鏈條。
在眾多氫能示范城市中,濰坊市氫能的制-儲-運、燃料電池汽車、家庭用能及配套產業領域產業基礎良好,應用端潛力巨大。全市已建立起以石油化工、煤化工、鹽化工三大系列為主體的產業體系,為氫能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與此同時,濰柴集團、山東?;?、聯盟化工、富源增壓器、奧揚科技等企業致力于氫能產業發展,已初步建立起了氫能產業發展鏈條。
以下為原文
關于支持氫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加快實施“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促進我市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氫能產業核心競爭力,制定如下政策。
一、鼓勵天然氣管道摻氫及純氫管網建設。將摻氫管道和化工園區以外的輸氫管道暫時按城鎮燃氣管道進行管理。研究制定天然氣管道摻氫(含純氫管道)管理辦法。鼓勵建設天然氣管道摻氫及純氫管網示范項目,對天然氣管道摻氫項目按摻混站設備投資額30%進行補貼,單個摻混站補貼不超過200萬元;對總長度不少于5公里的純氫管道項目,按純氫管道設備投資額30%進行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二、支持擴大氫燃料電池車輛應用。鼓勵各級黨政機關、公共機構和企事業單位采購、使用氫燃料電池車輛、氫燃料電池發電裝置,對新購置或更換的氫燃料物流車、環衛車、渣土車、公交車等公共領域車輛及氫燃料備用電源,在招標時給予加分獎勵。
三、繼續對加氫站建設、加氫站加氫進行補貼。修訂《濰坊市促進加氫站建設及運營扶持辦法》,確保政策延續性,繼續對加氫站建設和運營進行補貼。
四、對氫燃料電池車輛運營以及其他氫燃料電池產品進行補貼。建立以整車車型和行駛里程為主的氫燃料電池車輛運營補貼機制(詳見附件2)。對氫燃料電池裝載機械(搬運設備)、船舶、分布式發電、熱電聯供、備用電源及氫電耦合儲能示范等其他氫燃料電池產品,積極探索建立以產品購置、電堆功率和累計耗氫量為主的補貼機制。
五、加強氫能制儲運扶持。鼓勵風電、光伏發電制氫,制氫裝機運行容量視同配建儲能容量。對從事高壓氫氣、液氫制備、固態儲氫等的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新增的設備,按照設備購置款的1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鼓勵采用30-52MPa的高壓氣態大容量管束集裝箱車輛、液氫槽罐車等進行氫氣輸運。對在本地注冊的擁有20輛氫氣運輸車輛以上的氫氣運輸企業,根據年度累計氫氣實際承運量,按1.5元/千克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六、支持氫能社區建設。鼓勵在符合條件的廠區、數據中心、機關、學校、醫院及居民小區等場景安裝使用氫燃料電池熱電聯供設施。對參與建設的企業、居民社區,每個項目根據熱電聯供設備裝機量,按500元/kW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七、引進和培育氫能產業高端人才。每年給予氫能產業1個鳶都產業領軍人才配額,用于新全職引進省外、海外優秀人才。對通過我市申報入選的國家級人才工程人選,在享受國家和省財政支持政策的同時,市財政給予每人200萬元經費資助。對通過我市申報入選的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人選、泰山產業領軍人才、泰山學者,在享受國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同時,市財政再給予每人100萬元經費資助。按照每入選1名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人選等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人選20萬元、1名泰山系列領軍人才10萬元的標準,給予氫能產業研發、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累計最高50萬元的獎勵。鼓勵我市職業院校設置氫能相關專業,培養高素質氫能產業應用型人才。
八、支持氫能實驗室、工程訓練中心、大數據綜合監控平臺建設。鼓勵支持高校(“雙一流”及省部屬高校、新設氫能專業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省部屬及以上)、重點企業等,在我市氫源豐富的區域,建設氫能產業鏈相關實驗室、工程訓練中心、實訓基地以及氫能大數據綜合監控平臺等。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平臺,由同級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40萬元獎勵,并在建設用地、人才公寓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九、支持參與標準制修訂。鼓勵相關企業在純氧管道、天然氣管道摻氫、高壓大容量氫氣儲運、燃料電池備用電源、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等方面參與技術標準制定。對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每項分別給予一次性資助資金50萬元、30萬元、20萬元、2萬元。
十、加大氫能產業金融扶持。鼓勵銀行、保險企業、社會資本等機構對燃料電池產業鏈創新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創新金融產品等專項服務。引導市屬企業、氫能行業龍頭企業等聯合設立氫能產業發展基金,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并發起設立各類子基金,充分利用已有政府投資基金,為全市氫能產業示范應用和產業化推廣提供資金支撐,支持氫能企業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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